罗培新:只要把人分为三六九等,什么码什么分都不行,即便是以信用管理为名
•人,不仅是会行动的生物,更是会思考的生灵。人格平等,意思自治,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石,也是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。人是万物之灵,而不是时时受公权力控制的客体,每个人都享有不受过度控制的自由。即便是时下推行的健康码,也是为了掌握行动轨迹、应对疫情的非常之举。舍此目的,也难言正当性。
•民众反对将违法情形赋予一定分值并以文明码对人的文明水平“精准画像”,而对商业平台根据交易状况形成信用分持宽容态度,是因为前者冒犯了人格平等和行动自由,属于社会范畴;而后者,则是市场自主交易之结果,属于商业范畴。直白地说,我能够容忍自己不用支付宝而没有芝麻信用分,但却绝不能接受我被划为三等公民,遭受歧视待遇。
•人是最复杂的生物,根据某几类行为、甚至只是依据浅表的外观,即划定民众的文明等级,轻则难以周延,重则有讹谬之讥。例如,张三捐赠,即因此提升其文明分值,殊不知该笔捐赠系其贩毒所得,更不知还有很多人以“为善不为人知”为念而长期匿名捐赠。李四是知名企业家,还是政协委员,司机接送,不曾有交通违法记录,文明分自然颇高,殊不料某日竟曝出性侵女童丑闻……
•鉴于巨大的认知黑洞,历史一再证明,政府要对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精准画像,并赋予相应分值,进行信用背书,经常横遭打脸。2003年安徽阜阳的“大头娃娃”事件,2010年的双汇集团的“瘦肉精”事件,2015年的云南“泛亚”贵金属事件……都隐现着政府的身影,这些企业或被政府评为“最具社会责任感”的企业,或者政府出面为其站台,但最后无一不以政府公信力的损伤而告终。政府不该为任何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背书,同样地,政府也不应当为任何民众的文明水平背书。
•即便一定要赋值,如何针对不同的行为赋值,既含价值判断,又有技术理性,难度之高,几无可能。例如,尊老孝亲、志愿服务、见义勇为,如何赋予正值?再如,交通违法、乱扔垃圾、恶待乡邻,又当如何赋予负值?仁智互见之间,赋值殊为不易。硬要折算成一个总分,以一个个抽象的数字,衡量一条条鲜活生命多向度的文明表现,极为不妥。
•信用分的恶果是,将所有违法行为,杂糅在一起,形成一个笼统的分值,在关联及非关联领域联动惩戒,涉嫌违背谦抑原则、合法原则、关联原则与比例原则。违法行为,并非一定要记入信用系统。例如,上海的交通领域,只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、找他人替代记分、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等四种情形,才记入信用系统,一般的违法行为,例如违法变道和违法停车等,自然不在信用评价之列。即便列为不良信用信息,也只能在关联领域依法惩戒,而不能泛化滥用。例如,存在交通违法行为,构成失信的,只能在车牌拍买、能源车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限制,而不能泛化到所有领域。
•《道德经》有言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使民心不乱。是以圣人之治:虚其心,实其腹,弱其志,强其骨。常使民无知无欲,使夫智者不敢为也。为无为,则无不治”。这段话说的是,回归常理常情,不挑拨民众欲望,不尊贤者虚名,淡其心志,民众就不会攀比相争,社会就能和谐安宁。
文明与否,能以分数量化排名吗?
2020年9月3日起,“苏城码”App 上线“苏城文明码 ”功能,形成市民文明程度 “个性画像 ”。据苏州日报报道,此为全国首创。
《姑苏晚报》报道称,文明交通指数是文明码 Pro 版本的重要内容,该项目是将抽象的交通行为定义为具象的量化数字,成为可以评判的标准指数。基本分是 1000 分,上限也是 1000 分。计分周期为一年,周期届满后重新计分。扣分由个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记录产生,开车闯红灯扣 50 分,酒后驾驶扣 100 分。有扣分,也有加分。每参加一次交通志愿执勤,可获得固定加分。
苏州的此番做法,用意可谓良好,即鼓励市民遵守交通规则,提升城市文明水平。然而,民众似乎不买账,认为这是将民众分为三六九等,甚至有人认为,文明码就是良民证。如果一切都可以用 “码”来量化,以后是不是所有行为都要扫码验证?相亲时彼此扫一下二维码,分数高的继续交往,分数低的赶紧走人;进某些场所,扫码后,三等人不可进入;警察也不用再当街拦住查身份证,一扫码,谁是一类良民,谁是低端人口,一目了然……
网友的此番责难, 揶揄之余,提出的是一个朴素的命题:能否以打分的方式,对人的文明状况进行排名?
不可以!太难了!
苏州的文明码,到目前为止,至多是苏州市交通违法行为的失信记录板。冠以“文明”一词,实在是名实难副。
人是最复杂的生物,根据某几类行为、甚至只是依据浅表的外观,即划定民众的文明等级,轻则难以周延,重则有讹谬之讥。例如,张三捐赠,即因此提升其文明分值,殊不知该笔捐赠系其贩毒所得,更不知还有很多人以“为善不为人知”为念长期匿名捐赠。李四是知名企业家,还是政协委员,出入司机接送,不曾有交通违法记录,文明分自然颇高,殊不料某日竟曝出性侵女童丑闻……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。
即便一定要赋值,如何针对不同的行为赋值,既含价值判断,又有技术理性,难度之高,几无可能。例如,尊老孝亲、志愿服务、见义勇为,如何赋予正值?再如,交通违法、乱扔垃圾、恶待乡邻,又当如何赋予负值?仁智互见之间,赋值殊为不易。而要折算成一个总分,以一个个抽象的数字,衡量一条条鲜活生命多向度的文明表现,极为不妥。
鉴于巨大的认知黑洞,历史一再证明,政府要对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精准画像,并赋予相应分值,进行信用背书,经常横遭打脸。2003年安徽阜阳的“大头娃娃”事件,2010年的双汇集团的“瘦肉精”事件,2015年的云南“泛亚”贵金属事件……都隐现着政府的身影,这些企业或者被政府评为“最具社会责任感”的企业,或者政府出面为其站台,但最后无一都以政府公信力的损伤而告终。
政府不该为任何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背书,同样地,政府也不应当为任何民众的文明水平背书。
不唯苏州,全国许多地方都推出了为个人打分的制度。例如,南京、福州、宿迁、杭州等城市相继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信用分,如苏州“桂花分”、福州“茉莉分”、厦门“白鹭分”、杭州“钱江分”、宿迁“西楚分”,唯一的不同在于,它们没有取名为“文明分”或者“文明码”,没有获得这么高的关注。
万变不离其宗。对人设定分值,区分三六九等,总难逃脱有欠周延且深陷认知黑洞的危险。
假如有一天,信用分或者文明分极高的张三,因严重犯罪行为而锒铛入狱,评分者其情何堪?
以文明码或信用分,来区分民众生活的便利度,是否于法有据
上海的做法,或许值得借鉴。《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》第17条规定,行政机关查询社会信用信息应当遵循合理行政的原则,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确定关联的社会信用信息查询事项,并向社会公布。第30条规定, 对违反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失信主体,行政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就相关联的事项可以采取以下惩戒措施……
为无为,则不治
信用联动奖惩,并不是独立的权利或行政处罚类型,而是“获得有利对待”或“不利对待”的概括表述,有的时候会嵌入到行政许可、行政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给付等具体行政行为之中,有的时候则会融入政务服务便利化措施的予夺,有的时候则会成为政府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……萧规曹随,不同的惩戒方式,必须具备不同的权限。例如,无论文明分或信用分多低,各地都不得限制其出租或出卖房屋,因为所有权的处分属于基本民事权利,属于国家保留事权,地方无权触碰。这方面,要考虑的可就多了,这篇小文,就不提了。《道德经》有言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使民心不乱。是以圣人之治:虚其心,实其腹,弱其志,强其骨。常使民无知无欲,使夫智者不敢为也。为无为,则无不治”。这段话说的是,回归常理常情,不挑拨民众欲望,不尊贤者虚名,淡其心志,民众就不会攀比相争,社会就能和谐安宁。无论是庙堂之高,还是江湖之远,诚信之道,无远弗届。然而,只有法治护航,方能行稳至远!PS. 消息称:9月6日下午,苏州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他们已注意到了外界的各种声音和议论,“文明码”正处于测试阶段,其初衷旨在倡导文明新风尚,以正向激励为原则,且以市民自愿注册为前提,不存在强制行为。目前登录苏城码app,可以看到苏州文明码已经显示测试结束,无法再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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